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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915720699张家港企业注册房地产公司,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(有的小城市可能低些);
(二)有四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房地产、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,有两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;
(三)有按市场价格取得的土地使用权;
(四)有自己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;
(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需增加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业务范围的,须具备前款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五)项规定的条件。
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对应条例规定条件的,应当予以办理工商登记手续;对不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,登记将无法进行。
房地产公司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到主管部门备案,并申请领取《房地产公司资质证书》,有关部门应在十五日内依照法律、法规的规定核发《房地产公司资质证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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